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时间:2023-02-15 23:10:25 华夏高考网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新生指南》或《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新生入学指南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初创于1990年,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18?167号)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19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19?37号)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坐落于素有“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美誉的山东省会济南,占地744亩,校舍面积27.73万平方米。资产总额近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79万册,期刊503种,电子图书50万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20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6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97人,“双师型”教师149人,来自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教师1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人。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鼎利学院和基础教学部、思政课教学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了40余个专业,涉及工、管、艺、经四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机械设计制造类、电子信息类、汽车类、土建类、财经商贸类五大优势专业群,五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 

学校目前共有校内实验实训楼3座,大型厂房式工程训练中心3个,内含26个基础实验室、61个专业实验室,拥有山东省高等学校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培训中心、国家数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培训分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实验实训基地、华中数控山东培训基地、甲骨文?凯文IT云教育中心、博世汽车诊断实训中心、机械工程训练中心、土木工程训练中心、鼎利学院实训中心等大型实训中心,形成了以公共基础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综合实训、创新创业五位一体、配套齐全的实践教学体系,其中以增材制造技术、数控技术等为中心的实训系统在全省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

学校秉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以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中心”的办学定位,坚持“工程性,融合型”的特色办学思路,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路径,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一是学科专业群与地方支柱产业群对接,形成了适应地方区域发展需要的工科为主的专业布局,建立了一批与行业同频共振,与企业互动、互联、互助的校内、外实践基地;二是引入CDIO工程教育理念,使专业课程群与就业岗位群对接,形成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结合的工程型人才培养模式;三是企业“工匠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将企业文化深度融入育人全过程,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教育和就业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因“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好、动手能力强、上岗适应快”而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经过29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集团办学优势、工科特色鲜明、教学管理规范、师资力量较强、办学声誉较高的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办学成绩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先后荣获“全国百强职业院校”、“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全国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奖”、“山东省高校食堂、公寓、绿化、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费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学校学生按规定每年享受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三庆集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和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按规定当年新生从生源地直接办理;大二、三年级学生由学校协助办理。

第二十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电话: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传 真:0531-80958181

网 址:www.sdkevin.edu.cn

电子邮箱:sdg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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