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高考军校最低投档线报考时间条件和军检项目标准尚未公开!参考2017详情如下:
2017年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200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高考成绩公布前,志愿报考军校的考生于6月15日至24日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治考核。政治考核的程序是:经户籍所在地招办资格审合格后,由县级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配合,参照征兵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将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5日前集中报送省军区招生办。生源选拔工作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2008〕71号)执行,具体由省招委协调,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实施。
高考成绩公布后,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参加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含面试、体检和心理检测,简称军检)。于6月27日早8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治考核表》到青海省军区(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参加面试和心理检测。省军区招生办将于27日下午在面试现场及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上公布28日参加体检考生名单。面试合格考生于6月28日早8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表》将在体检医院现场发放。
为保证军队招生院校有足够的合格生源,对填报军校志愿、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和体检。考生要按照《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中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凡表中内容涂改或填写要素不全的,一律按废表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军检过程中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组复议组现场复议。体检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政治考核和军检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将考生体检的血液、尿(粪)检结果确认后,于当天22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并向省招办提供合格考生名单和电子信息。军检结论分为指挥,非指挥,空降,潜水,防化,油料,医疗,特战,空降,水面舰艇,装甲,雷达,测绘等十三个类型。
军检不合格者,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招生过程各个环节公开透明,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招生的生源质量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指导辖区中学及时公布招生计划,组织开展军校招生政策宣传,并做好考生和家长咨询工作。
六、考生报考所用《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请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省 军 区:0971?6391103
省 军 区:0971?6391106
举报电话:省 招 办:0971?6304876
省军区纪检处:0971?6391253
省纪委监察厅:0971?8483129
2018年军校招生体检标准13大变化
增加5项辅助检查内容
1.增加了心脏超声、血清肌酐、血清尿素、空腹血糖和妇科超声5项辅助检查。
规范8类体检标准
2.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和特种作战等特殊专业的身高、视力、骨关节、心血管、耳鼻喉和口腔等项目合格标准。
3.细化增加了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肛旁脓肿、气胸及气胸史,以及性传播疾病、免疫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的不合格标准,增加了低视力者的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矫正术后眼底检查项目。
4.明确了肘关节过伸、肘关节外翻、鼻中隔穿孔、鼻粘膜糜烂的不合格标准。
5.进一步细化了良性肿瘤和囊肿、正畸拔牙、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的合格标准,明确了腹部超声、心电图辅助检查结果判定标准。
6.修正了血压、心率、血细胞分析、血生化分析的合格区间,规范了颈、胸、腰椎和四肢的骨、关节疾病的专业表述方式。
7.调整了斜视检查方式和合格标准。
8.进一步细化增加了7项女性学员不合格标准。
9.将心理检测更名为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并完善检测内容;增加军校报考动机检测项目;精简健康人格测验内容,更换职业人格检测项目,删除疑病症、精神衰弱检测项目,增加了“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检测项目。
适当放宽3类合格标准
10.将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标准上限放宽了10%,舞蹈学专业体重标准下限放宽了5%。
11.将不影响军事训练的轻微缺陷,如单纯关节弹响、轻度下蹲不全、单纯性甲状腺肿、轻度耳部湿疹、轻度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单色色弱、轻度牙龈炎、包茎和包皮过长、轻微非传染性皮肤病、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的结核、大致正常心电图等,纳入合格范围。
12.调整放宽了文身、瘢痕等部位和大小限定,明确了实验室检查结果应结合临床进行判定,减少单项淘汰。
取消7项检查项目
13.将难以在体检中操作的传染性麻风病人接触史、晕车、晕船、慢性副鼻窦炎等检查项目,以及临床意义不大的尿液外观、PH值和比重标准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