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转学:
(一)学生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因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原学校)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其他学校)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特殊情况二年级降级转,毕业年级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二条 校内转专业,应当在公安类专业之间、非公安类专业之间进行;公安类专业可转入非公安类专业,非公安类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公安类专业。外省(区)院校学生申请转入我院的,公安类专业可以按相近专业转入,其它专业,均按非公安类专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每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本院学生转专业应当在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同意,教育厅批准备案;
(二)学生在省内转学的,应由学生本人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入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三)学生转入外省高校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外省高校学生转入我院的,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经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双方办理网上转学手续后,方可转入我院;
(五) 转出学校在上报转学材料时,应当出具学生录取底册和该校教务处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因病转学者还需附该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未在被录取学校报到和入学注册的;
(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三)学业学习为毕业年级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三二分段制高职”和“五年一贯制高职”;
(六) 已做退学、休学、开除等学籍处理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侦查、治安管理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管理
省级示范专业:法律(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侦查、治安管理
省财政质量工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侦查、警务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