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辽宁警察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华夏诗文网根据往年的辽宁警察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辽宁警察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辽宁警察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辽宁警察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辽宁警察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网络安全与执法
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刑事科学技术
辽宁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刑事科学技术
三、辽宁警察学院怎么转专业
辽宁警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原则上,公安司法专业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院审核确认,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某一学科(专业)方面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入学后被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 经学院审核确认,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可以转专业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二年级(含)以上的;
(二)低批次录取转入高批次录取的;
(三)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期末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缓考科目的;
(六)受过纪律处分的;
(七)正在休学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五条 学生因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学:
(一)入学不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须由本人在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转出专业所属系(部)同意,教务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学院发文,报辽宁省教育厅备案。经教育厅确认准予转专业的,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通知学生到新专业学习。
(二)学生转学的手续,按照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我校转出学生须填写《离校通知单》,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取档案离校。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对于转专业、转学,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四、辽宁警察学院相关文章
2020-2021年辽宁警察学院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及校历开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