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通知书图片
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录取通知书会陆续邮递到考生和家长手中。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大学生录取通知书会于6月中下旬挂号寄出,预计2―10日左右将到达广大考生手中。邮寄地址为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
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通知书图片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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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入学须知:
报到时间
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10日7:30―18:00时。
报到地点及要求
报到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二西路39号)。新生本人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火车站购买直达沈阳的半价火车票。请按规定时间报到,不要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报到者,需及时电函我院学生工作部( 024-31679607)请假。未经请假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需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2份)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并需准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底色为蓝色。
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学校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个别省考生的档案由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邮寄至学校。
3、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到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团委。
4、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报到当天请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手续或相关证明材料上交至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办理处)。
5、户口关系。辽宁省生源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它省份生源自愿办理,但毕业后必须迁出。如迁移,新生须按沈阳市公安局户政要求,户口迁移证尽量为打印件(不模糊),如特殊原因手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户口关系迁移地址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户口迁移证上须标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民警印章,否则需退回补办。迁移户口的新生,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新生,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编号,并在户口迁移证上标明。
缴费须知
1、为方便学生缴费,保证资金安全,学校与沈阳市锦州银行签订协议,在锦州银行沈阳大西支行为每位新生开设了锦州银行卡(7777借记卡)。银行卡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达,银行卡密码见用卡须知,该卡是学生在校期间代扣代缴学费及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发放奖助学金等重要工具,也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支存。在校期间不能销户,请务必妥善保管,如在校期间出现丢失情况,请自行到锦州银行网点挂失补卡,然后将补回卡号报到学校财务处。
2、请新生在报道当天将银行卡随身携带。
3、新生应存入银行卡中费用总额为学费和宿费之和。其他费用请参见温馨提示
4、学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所录取专业收费标准进行存款。(详见第五条)
5、新生必须在8月20日前将应缴款项存入卡中。
6、逾期不来报到的同学,请勿使用该银行卡,并自行剪销卡及密码封。因银行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自行负责。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二西路39号
传真:024-31679608
招生咨询电话:024-3167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