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
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写生、风景默写等方式考试;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试;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或默写等方式考试。
色彩、素描每科满分为150分,速写为100分,总分400分。
12月12日上午8:00?11:00时(180分钟)考色彩(水粉、水彩任选其一);下午13:00?15:30时(150分钟)考素描;15:40?16:10时(30分钟)考速写(速写和素描只许用黑色字迹的绘画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