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费标准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学费和住宿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取得了收费许可证和票据使用权。我院实施完全学分制,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文件(赣教计字[2005]238号)执行:A类专业每学年预交学费8000元,B类、C类、D类专业每学年预交10000元(注:A类专业包括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学、工商管理、英语、日语、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等专业;B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高分子材料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自动化、制药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等;C类专业包括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专业;D类专业包括建筑学(五年制));住宿费预收1000元/年(赣教计字[2002]146号文件),入学后按所住楼栋标准多退少补。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以江西省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由南昌大学申报举办,于2001年8月1日经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综合性独立学院。学院座落于英雄城南昌高校云集、人才济济的城东,占地面积600亩,其中:青苑校区54亩,青山湖南校区550亩。学院设有南昌大学优势本科专业43个,面向全国26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层次学生11921人。2003年,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的文件精神,学院把握机遇,规范办学,于当年年底被国家教育部作为全国首批符合要求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2005年教育部专家对我院进行了专项检查,获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在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都获得了专家的充分肯定,尤其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质量保障方面,得到了专家的很高评价。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在科学认识、切实把握、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基本规律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从独立学院办学实际出发,切实按照教育部8号文件办学,始终坚持独立学院“民、独、优”三大原则,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灵活、高效和母体优质教育资源两大核心优势,坚持独立办学,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通过几年的办学实践,学院在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的同时,不断探索和逐步形成了适合独立学院办学实际的办学思路、办学理念,确定了“科学定位、发挥优势、依法办学、创新发展、多作贡献”的办学思路;明确提出了把培养学生的四大能力,即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作为整个办学事业的基本要求;确定了高级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把学院办学定位为教学型学院,将来朝着教学研究型学院方向发展;学院提出办学以人为本、教学以教师为本、育人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学院把创建国际化、创新型、开放型的全国一流独立学院作为长期奋斗的宏伟目标。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具有法人地位,设有独立财务;根据独立学院办学实际,学院设有党委,下设4个党总支,党总支下设16个教工、学生党支部,有老师、学生党员607人,其中学生党员492人,占学生总数的5.5%;写入党申请书的学生7153人,占学生总数的72.6%。学院机构设置实行三级设置两级管理,即设学院、学科部、系三级,学院、学科部两级管理,系无行政职能。学科部设有人文、理工、财经、信息和基础5个学科部;学院行政机构只设9个,即院长办公室、教务处、资产财务处、人事处、学工处、科学技术处、行政处、公共安全管理处和国际交流处;院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与院长办公室联合办公,另外设党务工作部,赋予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等职能。这是我院的一个创新尝试。
学院按照人才高地就是办学高地的理念,启动并实施人才战略,构筑和抢占办学的人才高地,形成办学优势。为了千方百计引进、留住、用好人才,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制定了《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以优厚的工作、生活待遇和环境为引进高精尖人才加盟学院搭建平台,开辟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学院采用人事代理聘用制方式吸纳各类人才,现有专职人员564人,其中,专职教师351人、专职教辅人员72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83人,中级职称的6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1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