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昆山市和泰兴市教育局,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1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1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战略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工作成效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农村任教的先进典型。要把落实我省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省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我省2015届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落实到中小学校任教。
二、建立沟通机制
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部属师范大学要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准确掌握我省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及时了解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在12月底之前与本地区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联系,了解有关需求情况,积极落实就业岗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人社和编制部门的沟通,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落实就业编制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1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江苏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10号)要求,会同人社和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确保我省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四、加强就业指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本地区2015届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和招聘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招录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为每一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免费师范生思想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和引导免费师范毕业生把理想抱负和脚踏实地结合起来,主动到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五、加强信息报送
省教育厅已于11月将我省2015届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发给各地。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和做好生源信息核实工作,核实情况报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12月底前将我省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上传“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各地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指定专人负责,从2月起,每周上报一次就业签约数据。
六、加大督促力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本地区2015届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保证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提高签约率,5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江苏籍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督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