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二)

时间:2021-11-07 03:53:19 华夏高考网
考核工作,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后进行。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录取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学生名单以外的或未经文化测试和考核的学生。

2.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信息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将《江苏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名册》(附3-3)及相应考生的《江苏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统一录取期间,高校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增补相应计划。

3.高校对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进行考核后,将合格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于4月10日前将高校拟录取的退役运动员名单统一报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函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4.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经复审达到要求的,有关公安院校须将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对高校拟录取保送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予以办理录取手续。

附:3-1.江苏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情况登记表

3-2.江苏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3.江苏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拟录取名册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