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长沙医学院新生指南》或《长沙医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长沙医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长沙医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长沙医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长沙医学院是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由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何彬生教授创办。其前身为湘南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996年更名为湘南卫生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校本部迁至长沙市,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长沙医学院,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依法治校。坚持千年长医、济世惠民的办学宗旨;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弘扬“厚德、博学、储能、求真”的治学精神;坚持医学与人文相通,博学与专精兼取,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育思想;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错位竞争的发展战略,全面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校坚持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主要为城乡医疗机构培养高素质医护人才;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观,力求专业学习与人文修养、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能力为主、素质为重的质量观,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办学条件日益完善,办学实力不断提升。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1000余人,外国留学生数百人。有32个本、专科专业,学科结构以医学为主,医学、文学、工学、理学各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建有临床、护理、中医、生命科学等实验楼群,各类实验室388间,部分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已处于国内医学院校先进水平,配备了价值1.3亿元的现代化教学仪器设备。现有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22所,实习医院80所,实习床位2万余张。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级示范实验室”、“省级精品课程”、“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省级优秀实习基地”、“省级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省级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一大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学校始终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719人,其中教授206人、副教授600人,博士111人、硕士783人,全国人大代表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手10人、教学奉献奖1人,建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学校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科研课题243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71项。
一流的师资队伍,完善的办学条件,良好的教学质量,诚信的办学声誉,赢得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在同类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多年来,已为国家输送了8万余名高素质的应用型医学卫生人才和其他专业高级人才。
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办学单位、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校、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全国就业先进院校、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四条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最新规定,我校2019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统招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妇幼保健医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6个专业28900元/年/生;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6个专业27700元/年/生;运动康复专业26200元/年/生;护理学、针灸推拿学、生物技术、医学信息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药物分析7个专业24800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体育教育3个专业20400元/年/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5个专业18900元/年/生。
2.统招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美容技术3个专业19600元/年/生;临床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5个专业16700元/年/生;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3个专业16000元/年/生;药学、中医学2个专业14800元/年/生;针灸推拿专业14500元/年/生。
3.住宿费:(1)1200元/年/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2)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结算。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达1500万元,标准为2000~8000元。
第十六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事项,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湖南省内已投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认录取,并保持电话畅通,未确认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医学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部门:长沙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2858888。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邮编:410219。招生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c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