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学费标准
九、收费标准:
1.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2.住宿:一类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二类公寓1000元/人•年,三类公寓8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元/人•年。
3.学费与教材费:
层次 | 学科类别 | 热门或一般 | 学费 (元/年) | 教材费 (元/年) |
本科 | 工科类 | 热门专业 | 5900 | 800 |
一般专业 | 4800 | 800 | ||
美术类 | 一般专业 (含表演方向) | 8000 | 800 | |
广告学 | 6000 | 800 | ||
经法 教管类 | 热门专业 | 5000 | 800 | |
一般专业 | 4000 | 800 | ||
文史类 | 热门专业 | 4500 | 800 | |
一般专业 | 3800 | 800 | ||
中外合 作办学 | 文科类(专科) 工科类(专科) | 一般专业 | 17000 | 800 |
工科类本科 | 一般专业 | 22000 | 800 |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费标准为22000元/年/生。
实际收费以物价局批示为准。
湖南工程学院始建于1951年,坐落在一代伟人*的故乡湘潭市。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与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1年,原隶属于国家机械工业部,是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湖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78年,原隶属于湖南省纺织工业厅。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升本以来,始终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2007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6月,获批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3年,学校牵头,联合湘电集团和湘潭大学组建的“风电装备与电能变换协同创新中心”被遴选为湖南省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学校校园总面积108万?,建筑面积52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7亿元,纸质图书144万多册。学校主校区位于湘江之滨,与沿江风光带、宝塔公园、木鱼湖公园相互映衬,风光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学校”。学校现设有16个教学院(部、中心)、51个本科专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02万人,面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8人,其中专任教师765人,高级职称专任教师342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1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专任教师59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3人(含培养对象),省部级优秀教师10人,省“121人才工程”人选16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55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74人。
学校教学涵盖工、管、文、理、经、艺等六个学科门类,拥有电气、机械、纺织、化工、管理等优势专业群,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格局。现有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实验室,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6个省级示范实验室(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8个省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9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1个省级校地合作基地,3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2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基地;3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1门省级精品课程,17项省高校信息化教学应用项目。金工实习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校金工实习教学指导人员培训与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