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生指南》或《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长江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荆州。荆州古称“江陵”,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都城,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中心。它位于长江中游两岸,江汉平原腹地,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城市,素有“长江经济带钢腰”之称。学院环境秀丽,景色宜人,是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学院所设专业以工科为主,优势明显,特别是石油学科专业特色突出,是目前湖北省唯一一所以石油主干学科为主要特色,兼具文管的多科性独立学院。现设有资源勘查工程学院、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石油新技术研究所、信息技术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学院共开设有26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建设有院级精品课程项目18项,省级精品课程项目2项。其中,“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为湖北省重点建设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数字电子技术》和《高等数学》两门课程为湖北省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各类实验室83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85个,图书374.9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84.59万元,专任教师419人,其中63%具有研究生学历,37.2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聘有美、英等国家的外籍教师。
人才培养:学院始终把培养人才作为最根本的任务,以“一切为了学生”为办学理念,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秉承“诚信、责任、和谐、笃学”的校训,把特色办学贯穿学院发展始终,按适应社会需要,适应学生特点的规律办学,培养适应能力强、创新精神强、创业技能强的特色实用人才。
学院考研成绩屡创佳绩,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近五年考取率分别为13.0%、18.4%、15.28%、12.23%、12.43%。
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特色创新人才。近六年在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201人次,获得省部级奖励508人次,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0项。
奖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设有中国人寿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荆州紫电等企业专项奖助学金;设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个人奖项;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在其他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还可获得各种专项奖励。奖助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学生获得奖助学金比例可达30%。
家庭经济困难生可获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也可进行生源地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年,学校还可以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深造渠道: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院设有专项奖学金;专科毕业生可按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入学考试提升学历层次,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也可以通过参加“自考专套本”学习,成绩合格后取得本科学历学位。学院依托长江大学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高校建立有交流协作关系,为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便利条件。
就业前景: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校企、校政资源。目前合作企业有400多家,协议企业有260多家,形成了有效的学校、企业共同育人机制,确保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
学生入学、培养与毕业
第十六条 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收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激励和保障机制。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设有企业专项奖学金;设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个人奖项。奖助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2000-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也可进行生源地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年;学院还可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学院以“一切为了学生”为办学理念,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按“适应学生特点、适应社会需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推进特色办学。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实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颁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学生就业机制,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学院网址:http://gcxy.yangtzeu.edu.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7518、8067586
电子邮箱:zsb25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