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空间,转专业本着申请转出无门槛,转入录取有条件,大类招生的专业原则上先转入大类后分流。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与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与报名条件详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①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②艺术类学生;
③自主招生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自主招生专业;
④张之洞班学生。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和形式由相关学院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确定。有兴趣和特长的学生(须提供报刊文章、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由学院组织专家考核。
三、工作安排
1.报名。5月11-5月1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2015-2016-1学期成绩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审核。5月2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将通过审核的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连同学院汇总表(含电子版)一起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复核。
3考核。接收学院根据GPA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工作在6月3日前完成。
4.录取。依据考核总评成绩(其中,GPA成绩占20%、复试成绩占80%,复试考核不合格不进入总评,总评成绩=GPA*25*0.2+复试成绩*0.8)和专业招生人数,择优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发放转专业通知书。
5.报到。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接到转专业通知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转入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无故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报到后,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与新生一并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引导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正确对待转专业。学院应成立考核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工作,复试成绩由考核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3.严格遵守转转业工作纪律(见附件1),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在修课程期末考试,旷考、考试舞弊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17-1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在原专业所学的课程可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选课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
6.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17-1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缴纳学费。
联系人:陶艳红周情操张瑞雪 联系电话:87281542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转专业工作纪律
2.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招生计划
3.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华中农业大学教务处
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