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新生指南》或《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位于沧州黄骅市,成立于2008年5月,是由北京交通大学与融河(黄骅)科教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学院秉承“追求卓越,教泽长流”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为先、服务社会”的办学思想,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努力为社会培养“有感恩之心、有博大胸怀、有吃苦精神、有创新意识、有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将努力建设成为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地区社会发展所需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其他
第二十四条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有资格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学校按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我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为: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校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
第二十五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考生的口语加试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关于我校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为:
咨询电话:0317-8887322,0317-8887323
传真:0317-8887027
网址:zsb.bjtuhbxy.edu.cn
E-mail: zsbgs@bjtuhbxy.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路2009号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