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为促进学生兴趣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科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校择优录取,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工作进行领导,由学生处牵头,会同教务处和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负责监督。
2.各院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吸收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干部代表参加,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申请转专业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成绩,无补考情况(2020级学生提供第一学期成绩,2019级学生提供前三个学期的成绩)。
2.德智体量化考核在班级前50%(2020级学生提供第一学期量化考核分,2019级学生提供前三个学期的量化考核分,均需排名在班级前50%)。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由涉警专业转入非涉警专业或在非涉警专业之间互转。
四、各院系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额
转专业仅限于2019级和2020级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信息管理系2019级信息安全专业接收男生2名,女生6名,2020级信息安全专业接收男生1名,女生5名(仅限理工类学生报考);法学院2020级法学专业接收男生2名。
五、申请转专业的程序
1.报名审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二份)、提交教务处审核盖章后的在校期间(2019级提交前三个学期,2020级提交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德智体量化测评积分(原始表复印盖章)、期刊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经所在班级初审,院系审核、签章、汇总名单等信息后,以院系为单位于5月8日上午报送学生处301室。学生处会同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站学生处栏目内公示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参加考核。
2.组织考核
转专业考核时间拟定为2021年5月16日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未按规定时间或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视为放弃考核,考核地点在学校公示栏和校园网学生处栏目下公布。
3.公示
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须以书面方式实名向学校纪委或学生处提出。
4.办理手续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任何异议后,学校正式下发决定。转专业学生到新专业报到,由接收院系安排转入学生的教室和住宿,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学号不变。
六、相关事宜
1.由学生处牵头组织转专业工作,根据考核课目要求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环节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及成绩登统由教务处负责,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笔试结束后学校对笔试成绩进行择优排名,根据接收专业名额和比例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纪委将对转专业考核工作全程监督。
3.确有专业特长,曾在科研处认定的六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论文或在省级以上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科技知识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须同时具备转专业条件,方可根据有关规定简化考核手续,直接批准。退役士兵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参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执行。
4.转专业名单一经批准,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学习。转专业手续办理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按原专业要求参加正常教学及其他活动,在此期间未按规定遵守校规校纪的,取消转入新专业资格。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解释。
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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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狱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法学类 | 本科 |
2 | 教育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教育学类 | 本科 |
3 | 行政管理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共管理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