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教育厅负责人解读《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有关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表述称,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海南将不再分文理科。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一是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海南省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在新的高考综合改革中,海南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以标准分呈现。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释称,一方面实行标准分能够准确地体现考生成绩在考生总体中的位次,使不同学科的成绩能够进行比较,有利于考生报考高校,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新生,在评价和选拔上更为科学;另一方面,作为我国考试改革的一种探索,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继续保留一个实践的样本,供全国参考,也是对全国的积极贡献。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在听取海南省相关实施方案汇报后认为,“海南是唯一采用标准分的省份,效果比较好,老百姓比较认可,可以坚持海南特色”。我厅专门就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召开了省外专家咨询会,专家组认为:以标准分报告成绩是国际通用做法。海南省20多年来坚持实行标准分报告高考成绩的做法值得肯定,这种分数呈现方式,既有科学依据,也符合海南省实际,有利于不同类型的高校在海南的录取。
二是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三是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此外,海南还将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