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祝贺你成为六盘水师范学院的新成员!为了让你顺利入学,融入到新的学习环境中,请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报到事宜
(一)请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
报到地点:六盘水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前广场。
报到时请持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到新生资格审查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提前书面向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长期限不超过5天)。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我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还需携带《户口迁移证》。
(四)根据相关规定,你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一张从家庭所在地到六盘水火车站的半价硬座火车票。
(五)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学院将在六盘水火车站和六盘水汽车站设临时“迎新接待站”,免费接你到校。
(六)你若自行到校,建议直接搭乘出租车,15元之内即可。
(七)学院不统一配备生活用品,请你自备。床铺的尺寸为1.9m×0.8m。
(八)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九)学生在新生复查期内不具有学籍,因此在新生复查期内学院将不接受退学申请。
二、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
(一)凡新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学生自带本人纸质档案的,请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或中学领取已密封好的本人档案。入学报到后请及时将档案交本班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收齐后统一造册交学生处学生档案管理科。若档案须邮寄的,邮寄地址为:贵州省六盘水师范学院学生处学生档案管理科,邮编:553004。
高中(毕业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高中学生登记表
2、体育合格证或体质健康卡
3、入(党)团志愿书(非党团员可略)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5、考生报名登记表
6、其他材料
注:《XX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勿需装入高中(毕业生)档案内。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开到六盘水市委组织部,新生报到时由“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处”代收。
(三)团员请准备好本人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相关材料,新生报到时交到团组织关系办理处。
三、收费情况
(一)你须交纳学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
汉语言文学 | 4100 | 思想政治教育 | 4100 | |
秘书学 | 4100 | 英语 | 4100 | |
学前教育 | 4100 | 历史学 | 3830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200 | 生物科学 | 4200 | |
应用物理学 | 420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200 | |
化学 | 4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200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200 | 矿物加工工程 | 4200 | |
安全工程 | 4200 | 采矿工程 | 4200 | |
体育教育 | 4100 | 地理科学 | 4200 | |
美术学 | 9000 | 音乐学 | 9000 | |
环境工程 | 4200 | 风景园林 | 9000 | |
机械电子工程 | 4200 | 地质工程 | 4200 | |
经济统计学 | 4100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4100 | |
植物科学与技术 | 3830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200 | |
城乡规划 | 4200 | 少数民族预科 | 3830 |
(二)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1?5号学生公寓800元/生?年,6?7号学生公寓预计850元/生?年。
(三)教材费本科1800元/人,报到时一次性交纳,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四)学生平安保险:本科200元(四年)/人;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0元/年/人(具有六盘水户籍且已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的新生,可不在学校缴纳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30元/人,军训服装费按实际招标价格收取(以上收费均以现金方式收取)。
(五)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的交费方式由中国银行一次性代扣(一律不收现金)。
当你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我们备有中国银行卡一张,请严格按使用说明办理。
特别提示:1、凡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卡中存款不低于1850元;2、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卡中存款不低于所读专业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三项之和。
(六)学生平安保险费、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生入学后以现金形式交纳,请各位新生和家长注意资金安全!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请参阅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资助简介》有关内容。另外,学院还通过奖、贷、助、补、免及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申请资助的学生,需附家庭近期照片2张(外观、内景各一)备访。
四、户籍管理
(一)新生户籍采取本人自愿原则,户口可选择迁入学院,也可选择不迁入学院,户口不迁入学院的需要提交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1份(六盘水市钟山区的非农业户口不迁入学院)。
(二)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三证的姓名必须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的居民身份证编号必须与本人所持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3、《户口迁移证》字迹清晰、印章齐全,应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骑缝章、农业或非农业章。
4、《户口迁移证》如有改动,必须在改动处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个人改动《户口迁移证》无效。
5、迁往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师范学院。
(三)户口迁入学院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非因退学、转学、毕业,中途不得将户口迁出学院。
(四)办理户籍迁移的同学,因特殊原因在报到时未能办理户口迁移的,必须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视为不迁户口,不再办理迁移手续。
(五)新生自己留存一份《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以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