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收、退学费说明
(一)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
(二)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还剩余学杂费。
十、助学措施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二)奖助学金:我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勤工俭学:我院设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四)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经学院核实后,给予不同的资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