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时间:2023-02-23 23:52:36 华夏高考网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指南》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1、9月8-9日  2018级新生报到(东莞校区),时间:7:00?18:00

2、9月9日    2018级新生报到(广州校区),时间:7:00?18:00

3、9月11日:新生开学典礼及军训动员。

4、9月11日-21日新生集中军训及学前教育。

5、9月21日:新生军训汇报演出。

6、9月22-24日中秋节放假3天(以国务院放假通知为准)。

7、9月25日  2018级新生正式上课。

8、学生外出必须向所在专业辅导员请假。

9、学生报到时若有相关疑问,可关注学生工作平台。

一、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两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贷款最高额都是8000元。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顾名思义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申请。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通过“高中预申请(高考前,见高中学校通知)”和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指定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中注册、申请、导出,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一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带齐以上材料,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以后续贷时,只需要学生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位携带学生证复印件和续贷申请表办理即可。
(二)高校助学贷款
需要办理高校助学贷款,在假期中你们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中注册、申请、导出,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
2.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要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的复印件2份;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注意事项:生源地和高校助学贷款都是实行一年一贷,每学年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详细情况,可登陆学校学生处网站查看(http://www.xhsysu.cn/web/glfw/xg/)。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分为秋季助学金和春季助学金,各1500元。分十个月发放给获得助学金的学生,每个月发放300元。
申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助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入学报到之后再准备)。
(三)《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是学生入学之后,学校下发通知,学生再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院系申请,学生报到时,请自行保留好准备的材料。
三、其他奖、助学金(大学二年级方可申请)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申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获得当年学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
注: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申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当年学校三等奖学金以上。
注: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励志奖学金务必要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1份(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四、缓缴学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精神,我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为家庭经济困难学子设立学费分期缓缴政策。
五、勤工助学
校内设有6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平均每年发放150万元。学校还成立了海狸社,旨在通过海狸社运作的博览亭项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打造一个自立自强的平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其他详细的资助政策,可以到学校之后再详细了解。

咨询电话:0769-82676855

传 真:0769-82676877

电子邮箱:zsuxh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hsy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xh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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