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时间:2023-01-22 07:32:34 华夏高考网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目前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本办法转专业范围指的是学生在不同教学单位之间的专业选择。同一教学单位或同一学科之间的专业选择依照原规定,允许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于同一学科大类中再次选择专业。

一、符合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齐全、无欠费。

2、入学后至转专业前未受过任何处分。

3、原则上,转出学院不设置转专业条件,转入学院可根据自己学院情况设置转专业条件。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到非艺术类专业。

2、非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到艺术类专业。

3、文科类考生申请转到理工类专业。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的。

三、办理原则及流程

1、转入学院可根据自己学院情况设置转专业条件及各专业接收上限人数或比率,超过上限,按成绩择优接收。

2、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3、转入教学单位核实转入条件并加具意见,按所学课程成绩的平均分及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择优审批。

4、学生到新专业学习。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到新专业所在教学单位报到、并跟班学习。

四、其它事项

1、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及时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通知、学费缴纳、学籍档案资料转交、学生学籍注册调整、选课、补修等工作,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

2、转专业学习的学生,根据“多退少补”原则,在按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

4、学生转专业后,须完成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教学任务。

5、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未参加原专业学习且违反学习纪律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6、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时间为第一、第二学期期末、第四学期期末(办理各二级学院大类培养学生的转专业事宜)。学生在校期间有三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7、本办法适用于及其以后的学生,从9月1日起执行。

8、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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