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广东农村专项报名条件大学名单

时间:2021-05-15 00:49:28 华夏高考网

一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等学校升学渠道,提高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广东持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上学君留意到,今年的两项计划的有关工作安排也已经公布。

2017年,广东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区域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

实施区域共30个县区,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不在实施区域内。

具体实施区域见下表:

*已列入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民族自治县的,在原扶贫开发重点县栏目中不再重复列出;

**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不列入实施区域。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广东部分第一批本科高校承担。

省招生办公室将在6月份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考生公布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具体招生院校见下:

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1、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且为除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主城区〔即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以及与之联接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之外的户籍。

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17年8月31日;

2、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方式

4月25日至30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及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pgks)”中完成报名申请。

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条件且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于4月25日至4月30日之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www.ecogd.edu.cn/pgks)”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工作。

填报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填报志愿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的时间同步,具体要求以省招生办公室6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为准。

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分别在“自主招生等(高校专项计划)”栏目和“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栏目填报相关一本院校和相关专业。
录取方式

“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不得与其他自主招生类型兼报)、单独投档录取,录取时间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单独设置批次、单独志愿、单独划线的招生方式,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在本科第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

广东省2017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第一批本科院校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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