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时间:2021-08-05 01:17:34 华夏高考网

关于组织开展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启动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及基本要求

(一)转专业实施原则

1.学校不统一组织转专业测试,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基本选拔条件的基础上,自主制定选拔流程和选拔方式,学院制定具体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并在全校公示。

2、学院内部各本科专业之间的调整,由学院自行制定方案,在不影响各专业班级正常开班的情况下,转专业计划、实施方案报学校核准后由学院自主实施,原则上转入和转出不超过该专业年级人数的15%。临床医学类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考虑到教学资源限制和招生录取公平等原因,暂时不纳入学院内部自主调整专业范围。

(二)基本要求

1.基本选拔条件

(1)2013级或2014级在读本科生。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身体健康。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课程成绩须全部合格,且平均成绩排名不得低于所在专业年级的前25%。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对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成绩的排名,如转专业报名截止前已完成专业方向分流的,按专业方向进行排名;未完成专业方向分流的,按专业大类排名。

(5)入学后未转过专业(不含军训期间冷门专业之间的调整)。

(6)无拖欠学费。

2.相关限定要求

(1)高考文科招生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

(2)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

(3)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医学及相关专业学习。

二、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1、征集转专业计划。5月25日前,学院提交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转专业时的比例),报学校核准。

2、各学院制定转专业申请标准、选拔流程和选拔方式。5月30日之前报学校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校审批通过后与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一并于6月15日前在全校公布。

3、学生申报和转出学院审核:6月16日-6月23日,拟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成绩计算截至到6月16日及之前考核的课程。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本学院拟转出学生名单,6月2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统一公示1周后教务处将学生名单送达拟转入学院。

4、各学院组织选拔和考核:7月1日-7月6日,各学院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自主组织考核选拨,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及各类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核实有关材料后统一将各学院确定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

5、上报学校核定转专业名单:7月15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核准后,统一发文确定转专业名单。

6、办理相关手续:各转出和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最终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宿舍安排和教学安排计划,成功转专业学生于下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直接到转入学院报到,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的交接及其他后续工作。

三、课程修读的有关说明

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相应课程。具体情况如下:

1、课程免修:原专业已修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数差异小于1学分(含1学分)的课程可以免修,可在教务系统提出免修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按免修规定给予成绩认定;如果选择随转入专业教学进度再次修读的,该门课程成绩以最高考核成绩录入。

2、课程补修:原专业未修而转入专业应修的课程,需补修(完全差异课程);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学分小于转入专业1学分(不含1学分)以上的课程也需补修(部分差异课程)。补修采用自行申请方式,即在转专业后(务必确定教务系统中学籍信息已经是新专业)至毕业前有相关门课程开设学期的第1-2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经批准后随班修读,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及成绩。

四、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必须依据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2、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申请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考试,缺考、旷考、缓考、考试不及格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3、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课程要求有差异,且差异课程(完全差异课程+部分差异课程)门数超过6门(不含6门)的需留级转入。

4、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如未修读“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两门课程需留级转入。

5、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无要求但原专业已修的课程,可在毕业审核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转为公共选修课。

6、跨学科转入的学生可试读一个月。如不适应,本人提出申请可退回原专业学习,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五、补充说明(6月16日补充)

1、6月16日及之前完成考核的课程成绩均计算在内;
2、6月16日及之前完成考核的课程,若成绩还未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请相关课程负责人必须于6月18日17:00前录入成绩,同学们于6月19日核准自己的成绩;
3、因天气原因,本学期体育考核未能在6月16日前完成,因此本学期体育成绩不计入本次成绩统计范围。

附件:

1、南方医科大学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名额计划表

2、南方医科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南方医科大学2013、级各专业已执行培养计划

4、xx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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