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州体育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广州体育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广州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专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转专业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身体状况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二)确有兴趣与和专长,转专业更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第三条 特殊情况转专业。
(一)休学创业复学。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排序前三、二等奖排序前二、三等奖排序第一)或省级一等奖(排序第一)的,优先考虑转入特殊专长的相关专业。
(二)退役复学。退役大学生复学后,除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生外,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和人数范围内,优先考虑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 疾病救济。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并经学校门诊部复核,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时需提供拟转入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理由充分。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一经发现,撤销其在转入专业的学习资格,转回原专业学习,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非转专业工作时间节点的;
(二)以特殊类别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1.由单独招生专业转入非单招专业的,由非单独招生专业转入单招专业的;
2.体育类招生专业转入非体育类专业的,非体育类招生专业转入体育类专业的;
3.艺术类招生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非艺术类招生专业转入艺术类专业的;
4.以专插本(三二分段)特殊类别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入统招专业的。
(三)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四)其他与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情形。
第五条 各专业转专业招生计划数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以及办学条件进行确定。各专业接收其他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多于本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 5%。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转入学生的具体要求和考核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开展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在遴选与录取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成立广州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如实填写并提交《广州体育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充分;
(二)资格审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经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教务处复核;
(三)组织考核。资格复核通过的本科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第十七周教务处统一安排理论或技能考核,由拟转入专业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与评定标准由各有关专业、专项所属二级学院制定并于第十七周前报送教务处;
(四)审批公示。学生参加理论或技能考核经拟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认定通过,教务处确认考核结果后,呈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办理结果于第一学期结束前予以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转入就读。公示无异议后,获批转专业的学生从第二学期开始到所转入的专业就读;学生转专业后,必须补修已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应修读而未修读的必修和限选课程。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并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的核心课程。学生在转专业前已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如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内容相近且学时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同类课程的要求,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批,成绩和学分可直接按同类课程认定;如其课程不是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或课程内容不相近且低于转入专业同类课程学时和学分要求的,不予认定。相关认定工作须在转专业的申请审批时完成。
第十条 转入学院负责安排专人指导转专业学生补修有关课程,并按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课。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的学籍、党团关系等变更工作,同时做好未获批准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十一条 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费;调整宿舍的,按新的住宿标准收费。
第三章 转专项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项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核、考核认定,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正式公文)告知有关部门。学生转专项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转专项的各项要求;
(二)拟转入专项的教学班人数及教学条件允许,并经所转入专项教学班任课教师同意;
(三)通过拟转入专项的技能考核;
(四)除特殊原因(个人身体原因、达不到专项班开课要求等)外,学生转专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项手续,由二级学院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相关部门;
(五)需要跨二级学院转专项的,由拟转入专项所属二级学院考核审定后,报学校审批。
第十三条 转专项的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转专项,必须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如实填写并提交《广州体育学院学生转专项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充分;
(二)资格审核。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学院自行组织资格审核;
(三)组织考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本科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第十七周参加理论或技能考核,由二级学院具体实施。考核标准由各专项所属教研室统一制定,考核时间、地点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
(四)认定公示。学生参加理论或技能考核经二级学院认定通过后予以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正式公文)告知财务处等有关部门,转专项事宜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五)转入就读。公示无异议后,获批转专项的学生从第二学期开始到所转入的专项就读;学生转专项后,必须补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该专项应修读而未修读的必修和限选课程。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其他规定。
(一)学生逾期未报到,或在报到前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三)获准转专业(转专项)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已办理转专业(转专项)者,不允许再次申请。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广州体育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广州体育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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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育教育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体育学类 | 本科 |
2 | 运动人体科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体育学类 | 本科 |
3 | 运动训练 | 省级特色专业 | 体育学类 | 本科 |
4 | 社会体育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