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一、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实施因材施教,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加强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一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
3.复学、留级或参军的学生,由于该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转入其他相近专业;
4.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或语言障碍,经学生申请,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3.非师范专业转入师范专业;
4.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科专业;
5.艺体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转入艺体类专业;
6.申请转专业前所修通识1课程(或综合素质课程)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
7.经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第五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春学期开学报到后,凭第一学年秋学期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系及拟转入专业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填写《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一)。
2.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系收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报送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同意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六条学生转换专业的相关规定。
1.各教学系、教务处在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时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
(1)转出、入专业所在系应严格控制转专业学生人数,确保专业教学班级相对稳定;
(2)教务处根据各教学系汇总材料,对转入人数超出专业接受人数的,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入。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上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原专业经补考后未通过课程需申请重修,直至取得相应学分;无故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转专业资格;
4.新生入校后因语言因素造成在原专业无法学习的学生,可在开课后的第一周内提出转换专业申请;
5.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应补修未修过的通识1课程(或综合素质课程),已修过且成绩合格的通识1课程(或综合素质课程)可免修,学院承认其原有成绩;
6.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7.学生转专业后,学生学籍更新、学籍登记表移交、宿舍调整等其它事项由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原《合作民族师专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合师字[2009]0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特色重点专业有哪些
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省级重点(培育)学科:高寒生物化学
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民族教育学
省级重点学科:安多藏文
校级重点学科
序号 | 学科名称 | 课题等级 |
1 | 中国古典文献学(藏文古籍文献学)(代码:050104) | 校级重点学科 |
2 | 民族传统体育学(代码:040304) | 校级培育学科 |
3 | 基础数学 (代码:070101) | 校级培育学科 |
4 | 艺术设计学(民族工艺)(代码:050407) | 校级培育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