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甘肃省发改委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航空乘务)专业90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航空乘务)专业8000元/学年。
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新增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兰州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甘肃教育学院和甘肃联合大学分别创办于1950年和1985年,2001年7月,两校合并组建新的甘肃联合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同意,在甘肃联合大学基础上建立兰州文理学院。学校现任党委书记史百战教授、校长汪建华教授。
学校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地方需求,打造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差异化发展道路”的办学思路,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一批服务文化大省建设的学科专业、培养一批服务文化大省建设的应用型人才、形成一批服务文化大省建设的理论成果”的指示为主线,按照“优化结构、强化特色、突出应用、提高质量”的方针,全面推进转型发展。目前学校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整体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应用型专业特色和重在培养文化、旅游、传媒、艺术等文化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校位于甘肃兰州雁滩黄河之滨,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教职工8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700万元;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
学校现有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字媒体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师范学院、外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社会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艺术中专部(甘肃省艺术学校)共1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艺术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财务管理、学前教育等15个本科专业,45个专科专业,构建了以文化、旅游、传媒、艺术为统领的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有甘肃省动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戏曲人才培养与舞台剧目开发协同创新中心、西北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成115个校内实验室,11个实验教学中心,14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兰州立体影视制作中心是西北首家从事2D转3D的影视制作基地,已成功孵化出兰州第一家数字影视制作专业公司。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外引内培结合,强化师资队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引进一批高学历、高职称优秀人才;聘请国家一级编导高金荣、国家工艺美术大师何鄂等行业领军人才为驻校专家,聘请了文化大家余秋雨、中国艺术研究院原研究员周育德、中央民族乐团团长席强等30位各行业、各学科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担任特聘教授;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知名高校或赴美、英等10余个国家访学和开展学术交流。目前,学校有专任教师47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08人(其中正高66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43.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315人(其中博士35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66%。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更加优化,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缘结构更趋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