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提供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现对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转专业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限选课不能有挂科,无重修、补考;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取得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分;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在自然班排名前5%以内;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有导师的推荐;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按文科类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二、转专业程序
1.学生转专业名额控制在当届学生总数的5%以内,由教务处与各学院协商各专业接收人数,向全校公布。
2.各学院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填报《兰州交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4.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布拟准予转专业学生名单。
5.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新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与原专业教学计划相差较大时,应编入一年级学习,已修课程学分按《兰州交通大学插班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定。
四、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