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时间:2022-03-16 17:04:02 华夏高考网

福建医科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亲爱的新同学:

首先热烈祝贺你成为我们福建医科大学一名新成员,并预祝你在学期间学习、生活一切顺利!

为了保证如期顺利入学,希望你按以下事项做好入学准备。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9月2日8:00?22:00

报到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学生公寓区(福州市闽侯大学新区学府北路(原学园路)1号)

二、报到、请假手续:

报到时凭我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由本人事先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效证明,病假需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假期不超过两周。若假期需超过两周者,须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手续。凡未经请假且无正当理由超过报到期限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

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福建省生源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生源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入学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学校统一造册,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登记,不需申领暂住证。如学生本人确需使用《暂住证》的,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仍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公安分局。

四、档案转递:

福建省新生自带个人档案到校(考生应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生办领取个人档案,不得拆封,否则无效),其他省份新生个人档案按照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报到后按学院通知及时上交。

五、入学体检:

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按规定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六、党团员材料:

新生是党、团员者,报到时,党员须带县(市)以上单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须带团员证,报到后交各学院汇总,由各学院统一转到我校党委组织部或团委。凡在中学期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需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到所在学院党组织。

七、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学生缴交学杂费的标准:收费标准详见下表。除以下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如有其他收费请务必先向辅导员核实后再上交。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新生收取钱物。学校设有举报电话:22862537

普通本科各专业收费情况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住宿费教材费(预收)军训服装费合计
七年制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重点加强眼与视光学知识培养)、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生物制药62001200100051.88451.8
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影像学(四年制)、麻醉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58001200100051.88051.8
应用心理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英语50001200100051.87251.8

(二)学生缴交学杂费的办法:我校学生缴费实行“票款分离”的办法,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了工商银行牡丹e时代卡,本卡是我校学生缴交学杂费的唯一途径,也是学校发放学生奖贷学金、减免金、勤工助学金和各种补贴的主渠道,请妥善保管,切勿遗失!请在报到前一周将所需缴交的学杂费通过银行存入本卡,并凭存款单据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需将签名的《代扣划缴授权委托书》交给辅导员,用于完成办理代缴的手续。有关具体内容请认真阅读《福建医科大学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代缴各项学费须知》,并遵照办理。

八、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条有关注册和学籍的规定:“学生必须缴费注册才能取得学籍。”我校实行优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确实无力缴清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参照附后的材料到当地资助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福建医科大学生源地贷款收费账户为福建医科大学、开户账号为1402020829600001108、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福州大学城支行);入学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附寄的《学生资助手册》内页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到学院开辟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资助咨询电话:0591-22862539

九、新生接待:

9月2日学校将在福州火车北站、火车南站、汽车北站、汽车南站、机场大巴终点站(阿波罗酒店)设引导接待站,学生也可自行来校报到。

(一)乘车路线:

1、学生在市区可自行乘坐公交55、41、95、48路到大学城福建医科大学站下车。

2、外地自驾车经由高速来校可由福州西出口下高速左拐至乌龙江大道前行至316国道按路标引导行驶。

(二)各学院联系电话:

1、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0591-22862732、22862237

2、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0591-22862025

3、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0591-22862182、83569182

4、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医学检验、临床医学(重点加强眼与视光学知识的培养)、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康复治疗学专业]:0591-22862250

5、护理学院[护理学专业]:0591-22862026

6、药学院[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生物制药专业]:0591-22862030

7、人文学院[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专业]:0591-22862733

8、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0591-22862736

十、相关服务及温馨提示: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均应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新生及时登录系统确认信息,具体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关于新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说明》。

2、新生请准备好本人近期彩色及黑白免冠同版半身一寸照片各8张以备用。

3、新生报到时,校内商场备有各种生活用品可供选购,也可自备。(备注:宿舍床铺宽为0.9米)

4、校园内设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ATM取款机。

5、新生赴校旅费、食宿费、托运费以及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等均由本人自理。

6、新生在途中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钱物等贵重物品。不要将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如银行帐号密码、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告知陌生人。

7、新生不要接受任何人上门推销的物品,不要轻信非校方发布的信息,注意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相关推荐

今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