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华夏诗文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漳州卫生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为维护教育公平,引导学生认真学习,热爱所学专业,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闽教学〔2011〕35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 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对我院高职学生转专业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学生应在录取的专业报到就读,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转专业。
2.学生转专业须本人自愿、家长同意。
3.本校就读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4.高职招考的学生只允许在当年同类别生源(分高中起点和中职起点两类)招考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5.转入专业所在系须保证增加的学生人数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6.部分专业互转须降级就读(见附件 1)。
二、可申请转专业的几种情况
(一)在校一年级学生同时满足以下 1、2 者可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违纪以学生处下发的处分文件为准),同时在原专业已学各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补考环节计入,不得有课程需重修);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直系亲属从事相关行业,转专业后更利于将来就业。
(2)在拟转入的专业领域确有特长[如发表论文(排名前三)、出版著作(作品)(排名前三),或在行指委、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知识/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3) 因身体健康原因(需学院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学习;
(4) 休学复读学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
(5) 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直接转入本校其他有缺额的专业学习。
(三)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办理休学创业的学生,休学期满,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优先转入创业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
三、禁止转专业的几种情形
1.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含定向生等);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和非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等);
4.招生时考生类别不同的(如艺术类与非艺术类、理工类与文史类之间的转专业等);
5.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申请第二次转专业的;
7.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处于毕业学年的;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情况的。
四、加强转专业管理,加强和保护急需紧缺专业
1.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当年须有缺额(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未完成的部分即为缺额;超计划完成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数即为全额,未报到及退学人数即为缺额。有关信息由招生管理部门提供(附件 1))方可接收学生转入。
2.申请转专业者需达到拟转入专业当年同科类最低录取分。
3.申请转入的专业缺额多于申请转专业人数时,该专业不再组织转专业考试。
4. 申请转入的专业缺额少于申请转专业人数时,该专业须组织转专业考试。按缺额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报到人数的 5%(申请人数超出该比例时则按第一学期期末平均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获得资格)。
五、工作程序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资格初审表》(附件 2);
(2) 能证明本人确有特长的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或直系亲属从事相关行业的证明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3)因身体原因的需提供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
(4)第一学期成绩(原专业所在系出具);学校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汇总(附件
3),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进行审批。
2.申请人数多于缺额的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 4,百分制),课程考试成绩由命题老师批改确定后直接书面报经办部门,试卷交由经办部门保存备查。根据拟转入专业缺额及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再比较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
4.经办部门生成学校当年度拟批准转专业学生一览表(附件 5),报分管院领导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审批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行文至各系部。申请转专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填写《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退役士兵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退役士兵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可随时申请(附件 6)。
五、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
招生管理部门于第一学期第十周前向学校提交有关信息,由学校网上公布(附件 7)。
(二)学生申请
1.申请转专业学生于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最后两周及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校提交申请,逾期不受理。
2.第二学期第二周,学校组织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其转专业资格。
(三)公开考试
第二周周末或第三周周末(根据校历安排),学校组织相关转专业考试,考试相关信息网上公布。
(四)转专业办理
转专业考试结束至每年 3 月底,按流程完成转专业工作。
六、其他事宜
1.学生转专业后,已修并获得学分的公共基础课程可以免修,已修并获得学分的其他相近课程经课程所属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免修;已修并获得学分的其他课程如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获学院批准转专业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5.本规定签发之日起,与该文件相冲突的其他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
国控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
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骨干专业:护理
省级示范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助产
省级精品专业:护理、中药、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A类培育项目:中药学
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老年健康服务专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