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服务于学校“培养适应和驾驭未来的人”的培养目标,加强学生创新、创意、创业能力培养,经研究,拟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
(四)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五)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六)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转专业的工作原则及考核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行双向选择;
2.公平、公开、公正;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考核办法
1.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学院可在本通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学院转专业细则。细则应包含考核原则、考核办法、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拟接收名额等信息。
2.考核小组原则上由五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等);
(二)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生学生(外语保送生、一级运动员等);
(三)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四)因违纪而受处分的学生。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专业申请受限
(一)招生为文科类专业不能转入理工科类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三)艺术类、体育专业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四)自主招生转专业,在自主招生大类转专业。
五、转专业流程及时间安排
1月13日 | 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拟接收人数及各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
2月18日前 | 学生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其他支撑材料)。 |
2月18日?2月23日 | 学生在网上http://202.202.1.176:8088/提交申请并将申请的纸质材料交到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
3月5日前 | 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见通知) |
3月6日 | 学院报录取名单到教务处。 |
3月7日?3月9日 |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名单、上报学校审批并进行学籍异动。 |
3月10日 | 学生到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选课并进行学分认证,正式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
六、其他
(一)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即变更学籍,不再更改。
(二)学生成绩单,请自行在重大教学网打印(A4纸张)。
(三)学生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可信。
(四)被录取的学生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并进行毕业审查,学生原来的成绩需到学院教务办进行认定,认定原则同类课程按相同或者以高代低的原则进行。
附件:
1.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重庆大学一年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重庆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4.转专业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5.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名额一览表
6.各学院转专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