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记者李星婷)4月19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将继续实施3个“农村专项计划”,即教育部实施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部分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市属一本招生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并明确规定了申报条件和范围。
据悉,为扩大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教育部从2013年开始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今年该专项计划计划招收5万人,我市“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条件继续沿用标准,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辖区内的14个国家贫困区县(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县、丰都)户籍,本人在当地区县初中、高中连续6年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此外,还有部分高校为农村学生单独实施的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该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一些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市辖区内的20个国家、市级贫困区县(包括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县、丰都、涪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作为该计划的实施区域。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上述20个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户籍,且户籍性质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城乡分类代码中第一位数为“2”)的属性,考生本人在上述区域内高中连续3年实际就读,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询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须在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除以上两项计划外,我市还继续实施对农村学生的地方专项计划。由在重庆一本批次招生的市属本科院校,安排不低于本校一本批次招生计划总量的3%招收全市农村考生。其中,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户籍,且户籍性质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城乡分类代码中第一位数为“2”)的属性,考生本人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请符合该条件的考生及时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下载《重庆市市属本科一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表》,按时、准确填写表中各栏目后交所在中学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