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华夏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重庆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重庆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一)经考核认可,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者身体有残疾,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
(五)其他原因需要转专业的。
第四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照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等);
(三)未参加统一高考单独招生的(外语保送生、一级运动员等);
(四)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
(五)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第四十七条 自主招生、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按照《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四十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五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学习或者不适应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校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的时间为每学期最后2周或者开学后2周内。
第五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年级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以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六)未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者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等);
(七)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
(八)其他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五十二条 外校学生申请转入本校,应当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校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合格的,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本校学生申请转出的,应当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供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书面文件,经所在学院同意,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对拟同意转学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转学。
外校学生转入本校后3个月内,学校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五十三条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需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五十四条 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在原学校获得学分的课程,按照本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认定。
第五十五条 申请转学的学生,尚未办结有关手续前,应当在原学校继续学习。
二、重庆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第一学期不挂科,然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通过后,然后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再由建筑学院在第2学期统一考试,然后第2学期同样不能挂科,然后暑假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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