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新华学院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一、安徽新华学院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
安徽新华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三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合格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或足以说明情况材料的;
(二)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需提供成果(国家级、省级获奖材料)或专家(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其提供证明的;
(三)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休学期满的学生、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要求转入不同招生类别专业学习的;
(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三)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专业的;
(四)本专科第三学期以上(含第三学期,以实际入学年份计算);
(五)已办过一次转专业手续的;
(六)应予退学的;
(七)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学生;
(八)在原专业学习有课程不合格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四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本人在院系领取《安徽新华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递交所在二级学院;
(二)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转入二级学院负责人考核;
(四)教务处审核;
(五)分管院领导审批;
(六)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备案,调整学生学籍信息;
(七)以上所有程序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第三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六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一)本院学生要求转学,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所属院系签署意见,同意转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向转入学校发函商转;接到拟转入学校同意转入回函,学校报安徽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正式办理转学离校手续。
(二)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院,教务处接到转出学校商转函后,征求拟转入院系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向转出学校回函同意转入,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转学入校手续。转学完成后三个月内,将转学情况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根据相关规定,转学完成后,将转学情况公示一周。
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其入学当年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本院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分数线。在报送转学材料时,应当出具经转出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生登记表和在校学习成绩表。因病转学者还需提供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
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转学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载入其学籍档案。
二、安徽新华学院特色重点专业有哪些
省级一流(品牌)专业:电子信息工程
省级特色专业: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动画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土木工程、建筑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动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