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专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院其它专业学习的;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不含不计入学籍处理的门数)名列所在专业前10%的;
5.二年级学生前三个学期平均学分绩(不含不计入学籍处理的门数)名列所在专业前10%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艺术学类专业与非艺术学类专业不得互转,高考时为文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理工科专业;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6.招生时上级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每年4月上旬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经学生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考核;
4.考核结果提交学院研究,在学期末确定转专业名单并汇总下文。
四、其他
1.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院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将主动对学生专业进行调整;
2.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专业总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在籍人数的10%,转出专业总人数不得超过转出专业在籍人数的8%。学院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专业转出、转入人数;
3.教务处将根据当年申请转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
4.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同年级所转专业的教学计划完成应修课程,未修课程不计入转专业当年学籍处理未通过课程门数,未修课程应当及时补选,补选课程如遇课程冲突,按《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免听手续,补选课程考核未通过可参加课程补考,补考仍未通过可参加课程重新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编入下一年级,课程学习按留级处理。
五、本实施细则自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