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园的教育工作。
(一)教育工作
1、正确领会、贯彻上级法令、决定、指示,能结合园内实际制定好园内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2、重视教职工的师德教育,抓好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
3、组织制定和审查各班学期教育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检查各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指导。
5、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及时总结交流教育经验。
6、负责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7、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竞赛。
8、负责督查教学活动过程中安全卫生工作执行情况。
(二)教育科研
1、组织专题科研,总结成果,丰富幼教理论。
2、组织和督促教师写好教育经验、教育科研论文,积极向外推荐发表或参加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