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基本建设及其管理工作。按照医院整体规划及基建任务,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施工时对施工现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并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
3、负责新建项目的调研、资料准备和报批准建手续,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遵守国家和省上的招投标制度和程序。
4、负责建设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组织参与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的考察、认质、认价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严格建筑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保管,对基建过程中所形成文件资料,要系统、完整地保存。
6、负责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初审。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廉洁自律、不徇私情、维护国家和医院的利益。
9、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